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单独招生章程:招生对象、条件及相关法规解读

一、招生院校
学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地址:太原市兴华街3号 #
学校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受教育程度:高职(专科) #
学校性质:公立 #
学习形式:全日制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
(一)已办理2023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
(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录取要求,还须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格健康检查。未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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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专业要求申请者无色盲、色弱、慢性病、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要求申请者无色盲、色弱。 #
(3)外语为英语。 #
三、招生计划:共设33个专业,按照文、史、理、工四门学科设置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
四、注册
1.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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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2.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29日8时至2023年3月31日18时山西兴华职业技术学院,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写学校、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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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填表方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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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3年全国高考报名“考生号”及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填写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整”。 #
2.考生须于2023年4月5日前登录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上须贴有高考数码照片一张,并注明考生编号、姓名,由毕业学校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考生将被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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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确认申请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4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图书馆、实训楼二楼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确认候选人信息所需材料: #
1.毕业学校负责人填写《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考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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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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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现场确认。 #
6. 选择模式 #
1、根据我院教育教学条件、培养目标和疫情防控情况,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
2.文化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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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测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总分为200分。 #
对于高中毕业生,高职招生录取需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测试(语文、数学)成绩,普通高中A、B、C、D学业水平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
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 #
高职招生对有实践经验的应聘者实行“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结合实践经验和应用专业进行。 #
(三)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一般技术基础、职业取向和职业潜能。 #
3、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由学院确定,结合各专业要求山西兴华职业技术学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取向、职业潜能、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个人爱好等。
4. 确定录取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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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60%。
(五)中职技术学校学生,近两年荣获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成绩、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由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举办)一等奖的,可免试录取(专业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荣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单招考试成绩加分30分。 #
(六)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将于4月9日在学院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
VII. 入场
一、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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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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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录取方式 #
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优先)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
2.专业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确定。 #
三、招生安排 #
1、4月10日至16日,学院进行考试阅卷、记分、公布成绩、组织招生。 #
2.4月17日至19日,学院确定预录取信息并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预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期间收到的任何举报,学院将及时调查处理。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完成学业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考试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就业登记证明。 #
4.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也不能参加高考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凡在报到资格审查、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体检考核中弄虚作假、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6、我院通过网上招生系统下载被录取新生的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等),作为考生纸质档案内容。 #
八、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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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出题、考试组织、阅卷、录取等相关考试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
督导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郝先生 #
监察电话:(0351)
监管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