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价彩礼:政策举措接连出台,遏制天价彩礼之风

上述重大措施相继出台的背景,是一些地方“天价彩礼”日益盛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彩礼不断增多,已成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直言,“近年来2024二十大召开时间是2024年具体时间,涉及彩礼的纠纷有所增加,甚至引发恶性案件”。据统计,近五年涉及彩礼的民事案件超过2万起,彩礼金额可达人均收入的10倍;因彩礼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占彩礼刑事案件的46.26%。 #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彩礼并无原罪,只是一种民间传统习俗。在西周建立并历代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中,“纳采、问名、纳吉、纳政、问期、亲迎”,送聘礼的“纳政”相当于到了今天的《聘礼》。客观地讲,彩礼在很多地方都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这是人们应该正视的事实。然而,当聘礼过多地沾染了金钱和物质的色彩,甚至导致攀比倾向时,“礼”的属性就不可避免地被弱化,变成纯粹的经济负担。这种变化使得传统婚姻习俗逐渐偏离了“适合自己家庭”的美好初衷,成为矛盾的助推器。它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也不利于文明风俗的培育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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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治理层面,想要改变习俗、彻底遏制这??种“高价彩礼”之风,自然不容易。毕竟,“彩礼”具有民俗特征,不能简单禁止。更复杂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彩礼”不能一次性提取。纵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虽然明确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等三种可退还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彩礼纠纷的性质。解决原则。但实践中,仍存在大量未登记结婚但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并同居的情况,以及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情况等也需要“解锁”。 ”和“打破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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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立法入手,立足实际开“药方”。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明确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买婚姻以及其他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勒索财产”。审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相关司法解释,既肯定了严禁通过婚姻取得财产的基本原则,又充分尊重民间习俗,合理确定彩礼的范围。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普遍认可,并充分考虑了彩礼。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同居时间、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合理平衡双方权益2024二十大召开时间是2024年具体时间,为各级司法机关治理提供“蓝图”,有利于走上法律轨道化解因彩礼引发的矛盾纠纷。 ,打消彩礼上挥之不去的逐利冲动。
欲树长,必固其根;欲长其根,必固其根。欲树流远,必挖其源。 “高价彩礼”的盛行违背了彩礼的初衷,带来了诸多家庭和社会问题,亟待深入处理。诚然,移风易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路有多远,你都会到达,无论有多困难,你都会实现。近年来,从制定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方案,到发布典型案例、出台司法解释,“高价彩礼”这匹野马正在一步步被法治遏制。在依法执政的同时,要树立新风尚,持之以恒地改新风俗,最终实现“婚姻始于爱情,彩礼回归礼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