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税额计算
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
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net)所提供的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税额计算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相关链接
- 07-04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用途
- 04-12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之
- 06-07房地产专业名词1
- 07-04税收基本知识
- 04-12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之
- 06-07房地产基础知识
- 07-04房地产金融制度与政策概述
- 04-12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之
- 11-02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契税
- 04-12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之
上一篇文章:上一篇: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契税征管
下一篇文章:下一篇: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契税的计税依据
版权声明:如果本考试网站所转载的“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税额计算”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ziyu320@qq.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