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2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5月19日—30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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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2-05-11   作者:第一考试网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采取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价格鉴证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431-87620115。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91803、88591802。
  (三)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与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431-88938586。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8919919(用书)、88952109(培训)。
  (五)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431-82752598(培训)、82770066(用书)。
  (六)注册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用书与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4286917 、010-64515155,传真:010-64241981,联系人:陈安。
  (八)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九)注册测绘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1-87932112、87930707。
  (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中)直单位考生用书和培训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与当地审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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