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相关情况的通知

为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用档案的积极作用,全面客观反映2023年全国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通知如下。 #
1、信用档案相关信息自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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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房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报告2023年完成的结果 所有评估项目均通过信用备案系统报告。 未如实、完整报告评估项目信息的,责令改正,并记入单位不良行为。 #
各机构可登录“全国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选择“评估信用档案”下的“评估项目填报”功能”栏目,并检查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详细,评估目的是否正确,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评估总价值等数值是否准确。 如果信息不完整、错误或缺失,请您自行填写并更正。 #
2.填写并上传2023年相关财务信息 #
请各机构使用管理系统“评估信用档案”栏目下的“年度财务指标报送”功能房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如实填报本机构2023年营业收入(含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人员及相关关系)。 其他法人实体的营业收入)。 同时上传单位报税务部门后的2023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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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
(1)填写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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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机构于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上述工作,逾期提交的信息将不再使用。
(二)信息检查与处理 #
各机构应认真、如实填写信息。 我会核对各机构提交的信息。 所提交信息如有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将视为该机构无该信息或该信息无效并予以删除。 严禁数据造假。 如果举报信息不实,该信息将不会被使用,并将被记录为不良行为。
(三)结果公布
我将结合各机构报送的有效信息和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的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信用信息等内容,公布2023年机构相关信息,并于2024年3月发布。请关注“中国房地产评估师”网站和“中国房地产评估”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结果。
我不会就本作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宣传或其他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收取费用,都是冒充、欺骗行为。 请大家不要相信并及时报警。
如果任何单位在报告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致电我们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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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
2024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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