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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课程免考确认流程及考生注意事项

2024-08-0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三、考生须知

(一)持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是申请免修的前提条件。考生须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注册,再申请免修。凡以学历证书申请免修的考生,须先完成资格预审后方可申请。资格预审流程图及说明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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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学历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信息”栏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户口簿上申请人本人所在页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修申请的确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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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的免修在每个审批周期内只能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请在提交申请前确认已选择需要免修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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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免试的湖北自考网考生服务平台,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处理。 #

(五)考生提交免修申请后,如申请材料上传不全或信息有误,考生报名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在线确认后将退回申请修改,同时发短信提醒考生修改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免修申请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阶段。未修改的免修申请将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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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免修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结果为准。 #

(七)请选择网络环境良好的地方申请免修自学课程,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可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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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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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修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修试行规定》([89]考委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转换的意见》(教改[2023]3号)、《湖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修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修实行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本通知与原有关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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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修按照学业水平相当、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学分等额的原则,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认证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修课程予以确认。 #

(一)学业成绩不低于我省自学考试成绩标准的,可以免修已修读、成绩合格、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的同等层次的公共基础课和选修课。 #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毕业生及退学人员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其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其名称和要求相当,成绩合格;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的退学人员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其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其名称和要求相当,成绩合格;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其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其名称和要求相当,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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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课程名称与要求”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学分不低于相应自学考试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校学习课程学时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每门自学考试课程每个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或同等层级选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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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及格成绩、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笔试及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免修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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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学考试考生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以上)的,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英语(专科)、英语(专科至本科)课程。 #

(2)自学考试考生在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笔试中取得二级以上(60分以上)成绩合格,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上)和英语(专科)课程;自学考试考生在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笔试中取得三级以上(60分以上)成绩合格,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二)和英语(专科升本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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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学考试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证书,可根据所申请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以上证书,可根据所申请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

3.因自考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已免修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再免修英语(专科)及英语(专科转本科)课程,反之亦然。考生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通过课程置换完成新旧专业课程转换。 #

4.我省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免修课程学分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应在申请毕业前补修该专业相应理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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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修的有关规定湖北自考网考生服务平台,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加盖原学历单位档案盖章的成绩单)和申请免修的课程进行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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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上网确认时间,确保上网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

附件:(点击文末链接查看附件) #

1. 学历核实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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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程豁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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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课程豁免详细步骤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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