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省财政厅推进阳光理财,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省财政厅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财政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推进财政公开,发挥好政务信息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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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作为全省财政经济管理综合部门,坚持把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一是制定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指导意见,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明确公开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经批准的部门预决算文件中标注公开时限要求。二是出台省级部门“三公”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各部门单独编制“三公”资金预算河北省财政信息网,规范公开口径和标准。三是将各地公开率纳入全省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考核,积极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河北省2013年预算报告、2012年决算报告均已公开。 河北省直属部门中河北省财政信息网,102个部门公开2013年度部门预算,101个部门公开2013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0个部门公开2012年度决算,基本实现了省级财政预决算全公开。
省财政厅不断加强自身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有效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利用公示栏、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资金政策和管理使用情况,努力做到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就社会关心的小额国库资金治理、治理空头工资等问题解读政策,发布权威信息。三是推动将河北会计信息网、河北政府采购网纳入河北财政信息网统一管理,并对外开放。 四是将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通过自办刊物《公共支出与采购》每月向社会公布,按季度转送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归档;在财政外网设立公共信箱,积极参与“阳光热线”等项目,全年接听作风热线电话 余次,组织参与“阳光施政”“阳光热线”等3次活动,答复群众来信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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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主区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
2013年,省财政厅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内财政信息124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公告16项、规范性文件63项、行政预算5项、工作动态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在国家级和省级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308余条,我部门7项行政许可办理进展情况在河北效能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2013年,省财政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或提供信息查询路径。
四、费用及豁免 #
2013年,省财政厅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3年,省财政厅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因原告拒绝交纳诉讼费用而撤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协调,被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人撤回。 #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省财政厅虽然按规定公开了财政信息和政府信息,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公开方式需要创新等问题。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继续发挥财政部门作用,协调省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预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三是加快推进内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内部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