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 但随着平台应用的增多,平台的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省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全、完整性信息数据少、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对现有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了新版本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新平台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 #
新平台包括企业数据、人员数据、项目数据和诚信数据。 可凭身份证查人员,可按单位名称查人员,按人员查单位。 其功能是解决数据采集多、重复录入、真实性验证、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采集困难、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分离、“市场与现场”领域无法衔接等问题。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关联性、动态性,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一个数据库、一张监管网、一条管理线”的信息监管目标。
据鉴定人信息查询,近两年共有138名从业人员被列入不良记录,并已在平台进行公开查询。 不良事件大多是由于注册申请材料造假造成的。
附录1: #
关于上线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
建市综合函[2023]122号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直辖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员会: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公开、推动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建立、充分发挥公众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监督。 但随着平台应用的增多,平台的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省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全、完整性信息数据少、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我公司对现有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了新版本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新平台”)。 新平台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为进一步做好新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访问新平台可点击住建部网站首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也可通过域名访问。 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不变。 #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工作通知》(建办市[2023]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间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各地要按照部发布的数据标准,收集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员、项目、诚信等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交换数据。
#
(二)保障部省间互联互通。 各地要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查,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 若数据交换不成功或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公司联系。 #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 各地要加大力度,推动全区各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综合平台。 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办法,响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入数据库,督促住房城乡建设各级发展部门要加强补充数据审核,确保补充数据真实有效。
#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 各地要按照省级综合平台验收评价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地区诚信信息库数据转入我部中央数据库。 #
我公司将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好的地区进行通报和表扬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平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和批评。
#
3、我公司将继续为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如果您在新平台使用以及省级综合平台建设应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