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矛盾论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矛盾论》曾深刻指出:“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规律”。
毫无疑问,矛盾论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规律、最核心的东西。 第一个解释这一点的人是列宁。 他在《论辩证法问题》中说:“把一个统一的对象划分为两个部分并认识其矛盾部分……是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法可以简单地定义为对立统一学说。这将抓住辩证法的核心,但这需要解释和发展。” #
但列宁的《哲学笔记》过于零碎,不是直接叙述; 苏联教科书也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矛盾理论。 著名的哲学著作《矛盾论》系统地解释和发展了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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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巨著《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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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宁之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将辩证法分为三个方面: #
1、量变质、质变量的规律; #
2、对立面相互渗透的规律;
3、否定之否定法则。 #
并继续说道:“第一定律可见于他的(黑格尔逻辑学)第一部分,本体论;第二定律占据了他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是本质论的最重要部分;而最后,第三定律是构成整个体系的基本定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恩格斯把对立面相互渗透的规律作为逻辑学中最重要的部分来认识。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作为基本法则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不是矛盾论,而是否定之否定法则,黑格尔没有看到,无论是质量的相互转化法则,还是否定之否定法则,矛盾律就包含在其中——质与量相矛盾,否定与否定的否定相矛盾,矛盾律就在这三个基本规律之中。 #
研究唯物辩证法,必须研究矛盾规律,研究矛盾规律,必须涉及宇宙论、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同一性和斗争性。各方面的矛盾。 、矛盾中对抗的地位等许多哲学问题。
研究矛盾律必须从宇宙的角度出发。 #
形而上宇宙学 #
世界观有两种,即形而上的世界观和辩证的世界观。 区分它们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存在相互矛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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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的宇宙观实际上是不包含矛盾律的宇宙观。 它无法看到或识别矛盾。 因此,宇宙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宇宙被认为是静态的东西。 如果说有什么变化,也只是由于外力的推动而导致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改变。 这会导致寂静。
没有矛盾,事物之间就不存在对立、同一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系。 如果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同而不相反,那么它就是其他事物,无缘无故地一体,不可分别; 如果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对而不相同,那么它就不是其他事物,并且与其他事物无关。 关系既不接触也不转化。 无论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对立还是相同,它都是或不是其他事物。 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割裂的、相互孤立的。 它们只是用来判断是否是其他东西,没有其他用处。 这就形成了一种孤立的观点。 #
又因为事物只能是其他事物或不是其他事物,不可能既是又不是其他事物,这就导致了一种片面的观点,只把事物与其他事物把握在“是”与“不是”之间。 以这种方式思考问题的人,往往会陷入头脑简单的非黑即白的境地。 #
形而上的思维方式只能围绕外部现象展开,而不能解释事物质的多样性,也不能解释一种质转变为另一种质的现象。 #
写《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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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宇宙论 #
另一种宇宙论是唯物辩证法。 它是具有矛盾律的宇宙论,矛盾律贯穿于宇宙的发展之中。 #
宇宙的发展是由两种矛盾决定的。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外因是事物外部与其他事物联系的矛盾。 事物本身的矛盾以及事物与周围事物之间的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这些事物的发展就构成了宇宙的发展。
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外部事物与周围事物之间的矛盾之间的关系也很关键。 前者称为内因,后者称为外因。 既然都是“因”,都是事物发展的原因。 外因之所以是外因,是因为它必须经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之所以是外因,是因为它必须经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内因之所以是内因,是因为它是直接作用的因素。 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只是作用形式上直接或间接的区别。 一般来说,内部因素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它既是直接作用的因素,又有助于外部因素作用; 外部因素必须通过内部因素发挥作用。 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原因。 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原因是事物本身的内部矛盾和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
矛盾论有两个任务。 一是观察、发现、分析矛盾; 二是指出化解矛盾的途径。 缺少任何一点的矛盾理论是不完整的。 #
中国人的矛盾论
矛盾律在中国哲学中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 可以说,辩证法是中国人思考问题的传统。 #
古代《易经》中包含着阴阳、动静、天地等相互矛盾的范畴; 《老子》是第一个以矛盾律作为理论基础的一个哲学流派,表明“天地之始”与“万物之母”的矛盾是“奇门”的升华。从范畴到规律的矛盾律; 《孙子兵法》具体把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运用到战争中,实现了从思辨到实践的转变。 #
后来的魏晋玄学家和宋明理学家都自觉地承认矛盾的存在。 其中英语作文,张载与王夫之(方以之也接近“既物又物”)的矛盾论很有特色。 他们的“一物两体”理论不仅指出了两体之间的矛盾,而且指出了两体与一物之间的关系。 之间的冲突。 比如太极拳有阴阳之分,阴阳相矛盾。 同时,阴与太极、阳与太极之间也存在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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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讨论矛盾的主次方面之间的矛盾,以及矛盾与矛盾两个方面之间的矛盾。 这一点很少被其他西方哲学家讨论,因为西方哲学中没有中国哲学这个东西。 那独特的物理理论。 #
张载与王夫之 #
西方哲学家的矛盾论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基本上都有辩证思维,其中最著名的是赫拉克利特。 赫拉克利特的矛盾论系统地把握了矛盾双方对立面的相同特征,善于把握对立中的同一性,强调变化;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主要将矛盾论运用在修辞学领域; 亚里士多德对于矛盾律也有很多论述。 #
在经院哲学的沉寂之后,十七世纪的理性主义和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使形而上学和机制成为西方人的主要思维方式,但辩证法的光芒仍然不时在黑暗中闪耀,其中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狄德罗的《拉莫的侄子》是代表。 #
19世纪,辩证法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提炼,形成系统形式,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就像氧理论与燃素理论的关系。 #
黑格尔,辩证法大师
唯物辩证法研究的是矛盾还是运动? #
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矛盾律的含义——它是对立面同一律。 矛盾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内容,是我们认识事物本质最深刻、最基本的内容。 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中对立面的同一性。 如果我们想要真正认识和理解一个物体,我们必须探索物体内部对立面的同一性。 #
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我们隐约感觉辩证法似乎以运动为研究对象。 《矛盾论》还说:“人对物质的认识,就是认识物质运动的形式,因为世界上除了物质的运动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而物质的运动也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 在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又找到了这种感觉,好像辩证法或者矛盾律是研究物质运动的,那么辩证法、矛盾律和物质运动是什么关系呢? #
事实上,说辩证法或矛盾律是以物质运动为基础的,就是说运动就是辩证法和矛盾律。
运动只不过是矛盾所采取的形式。 矛盾体现在运动中。 通过运动揭示存在与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某处与同时存在于另一处的矛盾,存在于同一地点与存在于另一地点的矛盾。 研究运动就是研究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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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本质是矛盾,研究矛盾就是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对事物矛盾的研究。 马克思用这种方法写出了《资本论》。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我们读到了商品与货币的矛盾、抽象劳动与有用劳动的矛盾、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特殊等价形式与一般等价形式的矛盾、价值尺度的矛盾等。如果不懂辩证法,肯定很难理解《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