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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直2015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报考条件

2015-0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梅州市直2015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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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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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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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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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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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按属地原则进行(即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报名)。市财政局负责如下人员的报名考试工作:①市直单位在职人员;②中央和省属驻梅单位在职人员;③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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