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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2014-10-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根据《2014年第四季山东泰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
其他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报名、考点管理及政策解答工作。要加大对各考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与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在考试组织、考场管理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二)各市应于10月16日前完成本地区考点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及人数设置工作。
(三)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必须是在山东地区学习、工作或取得该地区居住证。
(四)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在成绩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属地县(区)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书。
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持身份证、学生证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学校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或持身份证、成绩单、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有工作单位的,需持身份证、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单位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或持身份证、成绩单、户籍证明(含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
其他考试通过人员,可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含居住证)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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