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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2013年第三季会计从业报考条件

2013-07-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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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财政局2013年第三季会计从业考试报名的通知》;可知 泰安市财政局2013年第三季会计从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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