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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阳市2013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抵免手续

2013-01-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丹阳市2013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抵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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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会计继续教育抵免条件的会计人员于2013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到财政局会计科(C4071)办理抵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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