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银行从业资格 > 专业辅导 >

2010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共基础》第六章复习

2010-06-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第6章 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 #

  6.1 存款业务法律规定 #

  6.1.1 存款及其办理原则

#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

  6.1.2 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 #

  1. 经营存款业务的特许制

#

  2. 以合法正当方式吸收存款 #

  3. 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 #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

#

  6.1.3 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

#

  1. 查询单位存款

#

  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 人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人不得借走原件,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

#

  2. 冻结银行存款

#

  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

  3. 扣划单位存款 #

 

#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