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银行从业资格 > 专业辅导 >

2010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共基础》第七章复习

2010-06-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第7章 民事法律基本规定 #

  7.1 民事权利主体 #

  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力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

  7.1.2 自然人

#

  这里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公民”和“自然人”。所谓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依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力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因此,公民是自然人,但自然人并非一定是公民,因为自然人还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

  7.1.3 法人

#

  1. 法人的概念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2. 法人成立的要件

#

  (1)依法成立; #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3. 法人的分类 #

  (1)企业法人

#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在我国,企业法人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和外商参与方式,将企 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二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将 企业法人分为单一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最重要的企业法人形式。 #

  (2)机关法人

#

  (3)事业单位法人 #

  (4)社会团体法人

#

  7.1.4 非法人组织

#

  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

 

#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