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6 名,速来报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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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心健康,思维敏捷,头脑清晰淄博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相貌堂堂,长相漂亮,能说标准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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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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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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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龄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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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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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 #
1.报名及资格审查 #
2023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报名卡、《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人事代理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接受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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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
考试合格后,考生将参加中心组织的卫生、计算机相关专业政策考试,按照1:3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名单,如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
(三)面试 #
笔试成绩入围后进入面试第一考试网,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格检查
面试后,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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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传 #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上公布。 #
(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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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中心有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淄博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入职后待遇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未满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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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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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员工的聘任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