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系统2013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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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 #
(一)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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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潘乾木等5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8∶30—12∶00;15∶00—18∶00。 #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一楼礼堂(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可乘29路公交车会展检察路口下或92路凤翔云景路口下或6、39、52、72、76、704路民族会展路口下。 #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
1.身份证; #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
4.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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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证等)。 #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检察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
(四)面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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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可乘29路公交车会展检察路口下或92路凤翔云景路口下或6、39、52、72、76、704路民族会展路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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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3楼会议室、1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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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
二、体能测评 #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
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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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集中地点: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7∶30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试地点。 #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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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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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
体检集中地点: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7:30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
四、注意事项#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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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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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5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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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政治部0771-386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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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铁 1397715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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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喜 13978004628 #
附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系统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人员名单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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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