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侨大学招聘非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1年华侨大学招聘非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为党政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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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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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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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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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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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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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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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秘书兼综合
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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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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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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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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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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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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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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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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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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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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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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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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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改办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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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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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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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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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理学或工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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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中共党员,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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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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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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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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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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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
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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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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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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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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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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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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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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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CAD软件,文字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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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与公共关系处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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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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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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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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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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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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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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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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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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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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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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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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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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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室
工程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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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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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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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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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经济、审计(工程审计方向)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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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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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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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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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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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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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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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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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实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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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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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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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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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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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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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型仪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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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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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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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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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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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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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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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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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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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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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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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专业技术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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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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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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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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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等相关专业
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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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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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专业技术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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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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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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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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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电子、信息管理、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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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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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中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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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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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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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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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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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古籍整理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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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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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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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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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献学、古籍整理
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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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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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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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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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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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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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数学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中学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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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且曾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的,可考虑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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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规划设计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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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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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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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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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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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维修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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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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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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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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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设备、暖通、中央空调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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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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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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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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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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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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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疗专业或临床医疗(西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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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且在基层二级以上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可考虑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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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1年5月6日18时止。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2338
五、考试考核办法
1、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数1:5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1年5月9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设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学校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岗位实习,实习期满,用人单位提出岗位实习考核意见。
5、经政审、岗位实习考核、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六、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厦门校区工作的人员不提供住房。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1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 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