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中级会计职称 > 专业辅导 >

201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第2章(16)

2011-07-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第2章(16) #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考点复习】股份发行(P63)

#

1.股票的种类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国有股、发起人股和社会公众股;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

3.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

(1)新股种类及数额; #

(2)新股发行价格;

#

(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

(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