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西藏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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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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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藏人社厅发[2011]80号文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区内通用标准自2011年度起执行”的要求规定,现将2012年度我区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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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通用标准 #
各语种、类别、级别均为60分。 #
二、 西藏区内通用标准 #
1、区直(含拉萨市直、西藏民院、西藏驻成都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50分; #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 #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0分。 #
三、达到西藏区内通用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以考生成绩通知单打印日期为准。 #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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