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须知及疫情防控要求

2023年10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当前COVID-19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秋冬季节,存在多发疫情的风险。为认真落实省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省10月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顺利,请您仔细阅读并做好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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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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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印准考证及其他考试材料。考生请及时(每天7:00至20: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2023年10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文末附件),考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按照提示找回。若无法领取,可携带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补办。 #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并掌握前往考点的路线、时间等。每项考试均需提前 30 分钟报名。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进入考场。提交文件并出现。除口罩、考试所需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物品(包括手机、手表、书包等)不得带入考试禁区。 #
请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运输、陪同考试的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试中心。为了大家的健康和安全,请不要在考场前逗留或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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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以及《山东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证明》。学习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考点和禁区时,须接受两次安全检查,并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方可入场。充足的入学考试时间,避免延误考试 我省教育考试规定“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封闭区域”,因此无法通过手机上的电子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 ,且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准考的有效凭证。 #
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码”。外省考生须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莱山东宣言》。将密码保留为绿色代码。我院将在检测前进行统一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密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密码卡”等渠道申请。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报告时间为10月14日8:00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每次考试须提交《山东省2023》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请考生自觉测量、记录和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山东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会和个人接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
(三)有下列情况的考生需要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和已治愈出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在检查前7天内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间隔24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一项是检测前48小时痰液或鼻咽拭子阴性者可以参加检测。 #
2.如有下列情况,应持有14天内两次间隔超过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一份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参加隔离考场考试:有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疫区居住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的; 21天内居住在发生疫情的社区的;有境外旅行史且入境满14天不满28天的。
3、考试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检查中参加考试房间。
4、从当地疫情省份返回山东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提供出发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参加考试。考试在一个孤立的考场进行。
(4)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37.3℃的考生需重新检测体温。如果重新检测后体温仍≥37.3℃,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
(五)考试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考试时,考生可以决定是否佩戴。不在低风险区域或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
(六)考生进出场地应有序排队,并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维护考试秩序
考试期间,将采用全部标准化考点,全程视频监控。请考生端正考试态度,恭敬谨慎,坚守“诚信考试”底线,按规定、诚信参加考试。 #
(一)考试期间严禁以下行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携带备忘单、书籍等纸质材料,严禁对考试拍照严禁将试卷、答题纸等带出考场,并严禁更换他人。 考试期间,严禁发送试题、试卷、草稿纸等有害信息。网上答题以及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审查诚信档案并纳入失信范围;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考试的,请向我院举报(举报热线:-),或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请考生充分认识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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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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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10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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