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准入制度,保障师生安全

实验室安全是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实验室(培训)安全管理办法》(同治大教[2023]9号),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积极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接受过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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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现对实验室准入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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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标准并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丰富安全技术知识,培养安全习惯,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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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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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学时各部门应对学期期间需进入实验(实训)室的教师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并做好记录备查。 #
2、每位任课教师应在实验(实训)课程的第一堂课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教育(6S管理)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并将教师第一堂课记录在《实验(实训)记录册》中。每堂实验(实训)课教师应讲解几分钟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及防范内容,并留有痕迹可查(实验报告、教学记录簿或教案等)。 #
3.新生入学后,须完成通识安全教育必修网络课程《实验室安全与防护》(1学分),完成课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开展实验活动。 #
4.药学院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和实验活动。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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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