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4)

分享到:
【来源:互联网   2013-05-13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10元。

     八、考区设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本文标题:湖北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4)
本文地址:http://www.onekao.net//yiji/Dynamic/201305138942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net)所提供的湖北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4)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下一篇文章:下一篇:2013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版权声明:如果本考试网站所转载的“湖北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4)”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ziyu320@qq.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