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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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考试网   2012-05-13   作者:第一考试网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日期:5月10日-6月10日下午4时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12333.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和“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交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6月14日至6月27日(周六、周日休息)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1、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或毕业证书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请考生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查询步骤:打开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依次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页面显示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打印后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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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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