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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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石家庄考区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21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18日举行,具体时间是:
9月17日 上午0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02:00-04: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 上午09:00-11:30物理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02:00-05:30物理管理实务
二、试卷类型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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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17日,采用网上报名,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5月24日至6月17日直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按网上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完成预报名后由单位或报名者个人于6月23至24日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报名现场办理确认交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一份手工填写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职务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免试表可以从报名网上(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 #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序号 | 地区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河北省 | 聂双静 | 秦皇岛华联商城金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河北省 | 桑广成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物业公司 |
3 | 河北省 | 李明强 | 怀来县富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 | 河北省 | 徐风岭 | 石家庄励富仕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 | 河北省 | 李勇侠 | 石家庄居安物业管理中心 |
6 | 河北省 | 赵宏升 | 沧州市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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