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011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

怀化2011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房(地)产局,市直及省直、中央在怀各有关单位: #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1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18日。 #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凡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2010年报考级别3(免一科)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可以继续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2. #
三、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主客观题混合)和《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2,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4,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四、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
(一)网上报名。2011年6月8日-22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 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怀化”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
请于2011年6月27日-30日先到市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再到市人力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怀化人社局大楼12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审查合格后再到市人务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怀化人才大厦三楼)缴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必须填写《湖南省报考2011年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花名册》,并于6月30日前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2日-16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40. 物 业 管 理 师 |
4.考全科 | 01. # 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3.免一科 | 01. 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2.免二科 | 01. # 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为每人每科100元,信息采集费每人2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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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材发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联系电话:0731-88950156、88950157)。 #
全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地人社(事)局、房(地)产局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好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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