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网站:www.gdsg110.gov.cn/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sg110.gov.cn/:
广东公务员网:
发还被盗抢摩托车公告(四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三中队(黎市中队)2012年在日常的执勤执法及事故处理中被扣滞留在(黎市中队)停车场的174台摩托、电动车进行公开处理,市民可登陆平安韶关、韶关家园、韶关民声网网站,查看具体的机动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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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被扣车辆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天内凭车辆放行条、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拯救中心或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三中队(黎市中队)停车场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
处理地点:武江区芙蓉北路27号韶关市交通清障拯救中心或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三中队(黎市中队)。(电话8469690拯救中心)、【6521129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三中队(黎市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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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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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 #
201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