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网站导航 > 政府官网 >

江门市公安局网:www.gdga.gov.cn/gdjmga/

2015-04-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江门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ga.gov.cn/gdjmga/:
问:因户口本遗失,补办户口本该如何做?

#

答:您好。省公安厅粤公通字[2009]209号文第(九)条规定:补办居民户口簿。因丢失需补办居民户口簿的,由户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补办申请(注明户内人员情况),经核对户口底册和人口信息数据确认无误的,应予当场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交派出所销毁。谢谢。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