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lcb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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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2 ) 3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直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依照自治区的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及考核备案工作从12月底开始,2013年2月底结束。 #
二、按照管理权限,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局组织考核,到市人社局办理考核备案手续,同时上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A4纸),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在2013年3月底前,将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事业科。 #
三、各旗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管理,严肃纪律,通过考核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各项工作。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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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2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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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内人社办发【2012】39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委、 办、厅、局人事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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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 28号〉的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内人任字【1997】84号)的规定,自2012年12月份开始,开展201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直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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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着重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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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
对事业单位中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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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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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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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情况,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 #
四、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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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5%,单位年度实绩突出,且年内受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评优比例不超过17%。#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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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优秀等次比例要分别确定。受聘于两类及两类以上岗位人员,按主要受聘岗位确定考核等次。 #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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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
(二)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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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管领导在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
(四)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意见。 #
(五)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
(七)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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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考核等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