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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民政网:
2013潍坊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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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招聘局属殡仪馆临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火化工,6名;
2、遗体接运车驾驶员,9名;
3、财会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热爱殡葬事业;
4、火化工、驾驶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潍坊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7、报考火化工岗位的,要求为男性,须取得机动车驾照并有1年以上驾龄;报考遗体接运车驾驶员岗位的,要求为男性,须取得机动车B1本及以上驾照并有1年以上驾龄。报考财会人员岗位的,须取得会计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潍坊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携带2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会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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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3月28日。
地址: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1楼社工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63332,15866166811。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2的,将视情况调减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火化工、驾驶员要考核车辆驾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市直有关殡仪馆相应工作岗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工资2200元,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p#分页标题#e# #
监督电话:8096826 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咨询电话:8090163 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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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民政局
201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