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dwh.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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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社会保障局:
2013年度威海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威人社字〔2013〕63号 #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各技工院校:
为激励一线教师敬岗爱业,鼓励优秀教师深入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市技工教学和教研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推荐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共评选表彰威海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10名,选拔推荐山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师5名(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今年获省部级以上先进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技工教育事业。
2、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参评威海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所任学科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参评山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任学科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成绩明显,教学效果好。
5、师德修养过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尊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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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威海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应担任专职任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8年以上,山东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应担任专职任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10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采取学校推荐、基层民主投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必须从一线教师中产生,后勤、行政等岗位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各技工院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投票,确定省市优秀教师候选人(省市优秀教师候选人按照1:2的比例确定),并报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按比例确定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名单。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威海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各院校要严格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公平评选、认真把关。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要具有示范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推荐结果要在学校内公示3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选,将取消该单位所有参评名额。 #
(二)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2013年9月5日前将优秀教师候选人的申报表格(见附件2、附件3,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填写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联系人:颛孙冠勋;联系电话:5190816,电子邮箱: whpx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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