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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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2013届非师范类莱芜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及档案转递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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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及落户程序:
1、莱芜生源2013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1日起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后即为完成报到,无须到现场报到;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无须上交。(注:请严格按照报到证信息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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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报到完成后,实名登记时状态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后请再次登录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系统,将本人就业状态维护成“已就业”。如果毕业生更换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实名管理系统修改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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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院校莱芜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后,在左侧菜单栏顶部的“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
省外院校莱芜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携带有关证件(本、专科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毕业生和学位证以及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的毕业生还需携带专科时的毕业证)到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市政府612房间)进行账户激活.激活后用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后,在左侧菜单栏顶部的“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
2、填写完个人信息完成网上实名登记后,需要落户口的毕业生需携带落户所需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按照户口所属地分别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并领取落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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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为莱城区的毕业生到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确认并领取落户介绍信。 #
(2)户籍为钢城区的毕业生到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科审核确认并领取落户介绍信。
(3)户籍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毕业生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确认并领取落户介绍信。 #
3、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经户籍所属地区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落户介绍信”及接收单位或村委会开具的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到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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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及人事代理:
1、档案查询:请登录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输入姓名和毕业院校即可查询到档案保管单位。我市回生源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保管单位有3个,分别为莱芜市人才交流中心、莱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和钢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如有档案存放、转递方面问题,请与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咨询。
2、档案转递:档案转递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山东省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程序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400号)规定,莱芜生源离校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直接通过机要或由专人直接送至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并办理转交手续。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邮寄。严禁毕业生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自带一律不接收。
3、人事代理:国家为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鼓励多形式、多渠道放心就业,要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时为应、往届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可放心地到全国各地各种性质的单位去应聘工作,人才服务中心保障其人事方面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工龄计算、调整工资、出国政审、代办社会保险。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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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634-6213594 #
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634-6117534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科0634-6891711 #
莱芜市人才交流中心 0634-6296602
莱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0634-6224815 #
钢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0634-6891311
毕业生人事代理咨询:0634-629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