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局http://www.whws.gov.cn/: 为配合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经研究决定,在为威海市公立医院配送药品的经营企业中公开评选优秀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度为威海市各级公立医院提供药品配送的经营企业。 二、评优名额 本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优秀药品配送企业原则上不超过8个。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二)配送药品安全、方便、及时。 四、评选条件 申请参加评选优秀药品配送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其企业资质和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具体规定请见附件2。 (一)企业资质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须有冷库和经营许可。 3.企业获批的药库使用总面积。 4.注册资本金额。须提供有效期内最近一次工商年检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须提供系统软件采购或使用证明。 6.执业药师人数。须提供企业实际在册及参保人员证明和执业药师资格证。 7.冷链运输设备情况,配送车辆与冷藏车辆数量。须提供行驶证标明单位和用途证明。 8.现代物流设备设施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经营状况 1.2012年度药品销售总金额和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销售金额。须提供税务纳税申报表证明。 2.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配送药品品规总数,具体规定请见附件3。 3.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配送区域和辐射单位个数。须提供每个销售单位的最近一次发票复印件。 4.配送品规的价格。请见附件6。 5.短缺和急救药品供应次数及送达时间。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三)经营信誉 须向申办单位提交其法人代表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要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简介,包括概况、运营和硬件设施、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形象展示。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通知 威海市卫生局在有关媒体发布通知,由相关公立医院负责通知为本单位配送药品的经营企业。 2.定标 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评审标准。 3.申报 在评选范围内的企业,按照申请自愿的原则,由企业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评选资料。 4.审核 按照评选原则和条件,对企业资质和参评资料进行审核。 5.初审 对经资料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遴选。 6.终审 对初步评选入围的企业,进行终评。以得分多少为序评选出优秀配送企业。 (二)报送资料 1.申评企业应根据评选条件中的相关要求,按顺序装订参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评选资料,不予受理。 2.申评企业务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2时前,将参评资料报送到威海市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参评资料,电子邮箱:whwsjghcwk@163.com。逾期不申报的配送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3.报送地址: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威海卫生大厦1209室;邮政编码:264200;联系人:刘良、杨涛;电话0631-5300048。 六、公布结果 (一)考察公示。组织专家到入选配送企业实施考察。2013年6月下旬,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公布结果。优秀配送企业评选结果通过威海市卫生局发文公布并在网站公示,颁发优秀药品配送企业荣誉证书,建议各级公立医院优先遴选优秀企业配送药品。#p#分页标题#e# 七、评选要求 (一)申评企业 1.申评企业应如实准确申报资料。 2.申评企业填写由法人代表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1。 (二)评审人员 1.评选专家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评审全过程。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即取消其评选优秀企业资格,并将其列为不良记录。 3.如发现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在此次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评选优秀配送企业全过程,实施监督。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