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卫生局http://www.lyhdws.gov.cn/: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将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一、以各乡镇为单位做好宣传及公告工作,确保能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审核工作须于2013年10月25日前完成并报到区卫生局医政科。二、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考核工作。
河东区卫生局
2013年9月24日
临卫中发〔2013〕16号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教卫办、经济区卫生局、临港区教卫局:
为解决基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执业资质问题,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7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3〕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3〕19号)有关要求,我局确定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社会公告及申请审核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二)临床考核及农民评议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定于2014年3月初,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对于缓解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规范基层中医医疗秩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社会公告,全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名、考试,最大限度解决基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执业资质问题。
(三)各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实施方案中要求提交的)报市卫生局中医科。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局中医科联系。
联 系 人:马俊峰
联系电话:8315568
电子邮箱:lyzy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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