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潍坊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程序,增加生源品质,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学的实际状况,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苛执行教育部和县级招生经理部委的有关新政和规定。 #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推行“阳光安装工程”,接受经理部委的监管和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中学概况
#
第四条中学全称:石家庄大学学院代码:11067 #
第五条中学地址:
主学院:河南省新乡市东风东街5147号 #
宜宾学院:河南省新乡市潍县城卧龙大街2829号
第六条办学类别: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硕士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执委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中学招生工作执委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中学的有关招生新政和规章,详细组织推行普通招生工作。
第十条普通会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均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中学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中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县招生经理部委、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以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为准。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投档规则 #
第十二条小学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招生投档有关规定,依照考生中考录取成绩、高考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状况,结合考生综合素养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投档及投档专业。
#
第十三条提档比列:根据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总监部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专业投档方法
根据“分数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按中考文化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次序确定投档专业。对于文化录取成绩相似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英语、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工科类依次按英语、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
推行会考综合变革省(市)的投档工作根据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课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的相关规定。根据专业组进行录取的省市,其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
在宁夏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原则。 #
公费师范生投档原则以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
第十五条艺体专业投档方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招生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会考成绩为主要根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投档。 #
(一)广东外省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会考成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
(二)广东省外 #
1.美术类硕士专业,我校使用各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2023年山东学位英语报名入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2.体育类硕士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
第十六条身体情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复检不合格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投档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程或有其他假账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
第十七条我校数学、翻译、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会考英语葡语限为德语;其余专业联考英语葡语不限,但我校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原则上是英文。 #
第十八条加分、降分和优先投档方法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通常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投档比列;为方便组织教学,街舞学(体育街舞)硕士专业男女生的投档比列为1:1。
第二十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投档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投档原则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
第二十一条投档结果由各县招生经理部委发布,同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按投档新生会考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寄件人寄发投档通告书。
#
第六章计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
第二十二条小学依照省发展变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计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费。 #
第二十三条转学费用:退钱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小学计费管理方法的通告》(鲁政办字[2023]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奖贷举措: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申请助学借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委《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3〕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
第二十五条新生检查:新生入校后,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对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将按照其详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或给予清退。
第二十六条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授新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大专文凭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追授相应的学士学位。
容许优秀大专生修读辅修专业。师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且取得主修专业结业资格,可荣获辅修专业结业资格。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给予标明2023年山东学位英语报名入口,不单独领取学位证书。 #
第八章其它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