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改革,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变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计费清除变革的要求,为逐步规范行政事业性计费管理,现将再次初审后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行政事业性计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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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技能鉴别考试考务费。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所属职业技能鉴别(指导)中心以及经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批准成立的其他职业技能鉴别机构,在组织推行职业技能鉴别考试时,向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缴纳考试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别中心向地方职业技能鉴别机构缴纳考务费。 #
职业技能鉴别考试项目依照《劳动法》、《职业分类大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 #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组织推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由其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向地方相关考试机构缴纳考务费,地方相关考试机构向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缴纳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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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推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见附件。 #
三、上述计费项目的详细计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变革委、财政部另行起草。 #
四、收费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县级财政部委统一印制的汇票。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别中心和人事考试中心的计费收入,应足额上缴中央国库,列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详细销毁方法根据财政国库集中销毁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职业技能鉴别机构和考试机构的计费收入足额上缴地方国库,列入地方财政决算管理,详细缴库方法根据县级财政部委有关规定执行。计费单位举办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
六、收费单位应严苛按上述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提高计费项目、扩大计费范围,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委的监督检测。对非法多征、减征、免征或缓征计费等行为的,根据《预算法》、《财政非法行为罚款处分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202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改革,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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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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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变革委 #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组织推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 #
1、咨询安装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
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4、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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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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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8、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9、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
11、监理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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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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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注册安全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4、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15、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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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17、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 #
18、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