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含技工)学校,各社会人员,局机关各科室: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精神,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时间 #
(一)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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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早上八点至9月30日下午五点,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截止时间
各认定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并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教育部将根据11月16日零点前系统所显示我省已生成的编号数发放证书。 #
二、申报地点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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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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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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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户口在蓬江区(江海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向蓬江区(江海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指教师资格应向江门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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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向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高中、中职、中 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先由当地县级教育局审查后报江门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报办法 #
(一)申报材料 #
申请人员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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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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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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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两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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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4.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p#分页标题#e# #
(二)认定收费 #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
具体做法详见《2013年江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操作指引》 #
四、申报要求 #
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工作要求、其他等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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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采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申请人填写“申请资格种类”栏时,除了写清“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外,同时注明“申请任教学科”,如高中化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和粤教继函〔2011〕3号、4号文件精神,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另外,粤教继函〔2013〕24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