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3下半年自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海南2013下半年自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得知,海南2013下半年自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时间如下:
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人员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我省2012年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省人大大常委会2010年7月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
(一)报名方式 #
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报人网报入口”,仔细阅读登录、注册、安全等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申报人要了解网上申报流程图,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
(二)网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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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网上报名时间 #
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
2.2013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 #
201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
3.2013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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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向省教育厅和相应的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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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向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省教育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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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原则,在省教育厅、海口市、三亚市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中选择一个相应的认定机构报名。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省教育厅报名。 #
4.《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栏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要填写详细的工作单位名称。 #
5.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填报申请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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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本人取得的学历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学科,申请认定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