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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介绍

2011-10-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浙江省201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介绍 #

  一、考试标准
  考试标准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二、考试科目 #

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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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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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

科目三 #

考试方式 #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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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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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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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纸笔 #

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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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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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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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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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纸笔考试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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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 #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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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详见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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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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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小学甲类(除艺术体育类之外的科目)和小学乙类(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注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2011年我省暂按原操作方式,由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统一制定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要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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