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1〕02号)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工作单位在资阳市雁江区行政辖区内的非应届毕业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报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
申报网址: 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
三、现场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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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在职教师:提交所在学校政工专干; #
社会人员:区教育局政工股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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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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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成功后即可到相应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最迟不超过2011年10月21日 #
五、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
学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及普通话等级要求 #
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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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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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或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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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层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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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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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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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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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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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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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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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师范学历学科成绩中所含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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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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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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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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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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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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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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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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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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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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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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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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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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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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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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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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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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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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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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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教育心理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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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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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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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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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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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教育心理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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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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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电脑屏幕左下角根据提示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后双面合页复印成A3格式,并贴上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
2、非师范类专业的申办人员,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历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由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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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 #
7、近期同底大一寸或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1张(办证时使用);
8、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和申请资格种类同层次同学科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教师提供:和申请资格种类同层次同学科的近期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9、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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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
经现场确认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
(一)体检时间: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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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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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
2.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
3.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
4.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5.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
6.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
7. 体检时请带上体检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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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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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8:30在教师培训中心参加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将公布在“资阳人才网”( http://www.zyrc168.com/)上,请于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20日查阅。 #
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题目于2011年10月17日公布在“163网易邮箱”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
邮箱账号:yjqjszgrd@163.com #
邮箱密码:123456 #
咨询电话:26217122 #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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