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职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考试动态 >

关于卫生部标准“卫生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的通知

2024-04-1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有必要将卫生部标准《卫生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转变为卫生行业标准《分类》 《卫生机构(组织)守则》。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引起卫生机构名称和分类的变化。 有必要修订完善旧的卫生机构分类,编制新的编码制度。 #

本标准实施前,卫生机构(除诊所等)分类编码仍采用卫生部1989年颁布的标准——《卫生单位名称代码编制规则》及其18位代码; 诊所、卫生院、医务所、卫生站、村卫生室的分类编码仍采用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补充规定》及其12位代码。 本标准实施后,卫生部标准——《全国卫生单位名称代码编制规则》和《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补充规定》将自动废止,代之以《卫生机构(组织)分类及代码》 (WS218-2002)。 卫生机构(机构)分类执行新标准,卫生机构(机构)代码采用新的22位代码。

#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

本标准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法制监察司、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共同提出。

#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负责起草。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灵

#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

卫生机构(单位)分类及代码 #

1 范围 #

1.1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单位)的分类原则、分类、编码结构和编码方法。 #

1.2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所有标准都会进行修订英语作文,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T 11714 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GB/T 12402 经济型分类及代号 #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3 卫生机构(组织)的定义

#

卫生机构(组织)是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取得民政、工商、机构设置管理部门法人登记证书,并提供服务的机构(组织)。如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对社会的影响。 或从事医学研究、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所属卫生机构(机构)。 #

4 分类原则 #

4.1 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

4.2 根据国内公认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对机构进行分类。 #

4.3与我国当前卫生机构发展现状相适应。

#

4.4 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规范》。 #

5 卫生机构分类 #

卫生机构按照行政区划、机构登记类型、卫生机构(机构)类别、机构分类管理四个属性进行分类。

#

5.1 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类型充分参照国家标准和一般统计分类。

#

5.2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是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单位)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院(站、站)、专科疾病预防控制所(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 )、医学科研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卫生教育机构(站)、其他卫生机构、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 大类根据需要又分为中类和小类。

#

5.3机构分类管理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三类。

#

6 医疗机构代码 #

6.1 代码结构 #

卫生机构(机构)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其中9位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 机构属性代码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机构)类别代码(4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 卫生机构代码表示如下: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属性代码 #

- #

本体代码_____| || | | |___组织分类管理代码

#

连字符|| | |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

验证码 | | |经济型代码 #

|行政区划代码 #

6.2 编码方法 #

6.2.1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校验码组成,参照GB/T 11714。组织机构代码是各单位不变的、唯一的法定代码。 除了代表某个组织外,没有其他意义。 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机构代码”称为“法人代码”。 #

6.2.1.1 全国大部分卫生法人单位已取得国家组织机构代码证。 尚未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非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除外),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取得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自己的单位。 #

6.2.1.2 GB/T 11714规定“-”为各行业编制内部组织机构代码的自定义区域,不作为行业间信息交换的依据。 因此,非独立法人医疗机构的代码由卫生行政部门分配,其编码规则如下: #

A。 代码结构为“-X”。 其中,“PDY”是固定的; “XXXXX”为五位数代码,范围为00001-99999,由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顺序统一编号; “X”为校验码,计算方法与法人代码一致。

#

b. “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是该类机构不变的唯一合法代码。 已注销(撤销)的组织机构代码应当废弃,不得重新分配给其他组织。 #

6.2.2 机构属性代码共13位,由6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机构注册类型代码、4位卫生机构类别代码、1位机构分类管理组成代码。 #

6.2.2.1 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完全参照GB/T2260。

#

6.2.2.2 经济型代号由2位数字组成,部分参照GB/。 引用原则如下:

#

A。 健康产业经济类型较为简单,本标准仅引用大中类两位数代码。

#

b. 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设立以下经济类型的卫生机构,因此本标准暂不使用相应的代码,即:“15 有限责任(公司)”、“23 香港、澳门及台湾独资企业”、“24 港澳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29 其他港澳台投资”、“33 外商投资”、“34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39 其他外商投资”。 #

6.2.2.3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为本标准的主体代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由4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见附录A)。 本标准采用线性分类和层次编码的方法,根据服务性质将卫生机构(单位)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

A。 大类用英文字母编码,即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的大类。 为了避免字母“I”和数字“1”混淆,大类中不使用字母“I”。

#

b. 中、小类按等级制度和完全十进制,用两层三位数阿拉伯数字表示。 中类用一位数字表示,从1到9按升序编码。子类用三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中类数字,小类用三位数字表示。 第二位和第三位代表子类数字,从10开始按升序编码。例如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A”代表大类“医院”,“A5”代表中类“专科医院”,“A511”代表小类别“口腔医院”。 #

C。 如果中间类别不再细分,其后面的代码将补充“0”,直到第四位。

#

d. 个别卫生机构细分为小类的,按照小类进行编码,不包含“XXX0”代码。 例如:各类中医专科医院不编码“A220”,应根据类别从“A221-A229”中选择编码。 #

e. 子类目尽量保留一定的空白代码,以满足以后增加或调整类目的需要。 #

6.2.2.4 组织机构分类管理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见附录B)。

#

7 分类代码表 #

7.1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清单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

7.2 组织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表见附录B(规范性附录) #

8 新旧标准对照表

#

参见附录C(资料性附录)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