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校级研究生组织: #
为嘉奖着力为研究生群体服务,乐于奉献、积极进取的各级研究生党员群体,逐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师生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各级研究生党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造就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华中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党员推选方法》精神,经研究,党委师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22—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推选工作。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
推选范围 #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团、班级组织,校院研究生会,《华中师范学院研究生论丛》编辑部以及华大研究生融媒体工作室等组织的中学生党员。
二 #
评比条件 #
1.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戴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
2.积极贯彻落实中学和大学的各项新政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3.诚实守信,校风和工作作风摆正,成绩优良,有创新精神。
#
4.热爱所担纲的工作,热情为你们服务,乐于奉献、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原则、作风邪派,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独立地、创新性地举办工作,完满地完成各级组织还给的各项任务。 #
5.有较强法纪理念和组织纪律理念2023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团结老师,积极组织研究生举行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
6.评比学年度中兼任研究生党员工作一学期(含)以上,工作成绩突出2023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遭到学生好评。
三 #
推选步骤
1.名额分配。依据《华中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党员推选方法》精神和要求,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党员名额分配状况见附件1。
2.个人报送。符合报送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脱产)按照评比条件,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党员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
3.单位评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华中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党员推选方法》制定本单位推选工作方法(或条例),根据相应评比条件和分配名额,原则上依据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单位推选工作小组审定、公开公示(不超过十天)的程序进行,将本单位评比结果汇总表(附件3)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4.校级公示。党委师生工作部将初审各单位评比结果,完成校级公示环节。
四 #
评比要求 #
1.各单位要加大对评奖工作的注重,认真组织评比,要把评比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党员积极工作、团结拼搏的重要步骤。
#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苛初审入围人员表现,避免报送人存在任何弄虚造假或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送者在校其间的相关评比评奖资格。
3.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比及公示工作(公示信息应留意师生个人信息保护),并按要求将材料申报至党委师生工作部思政处。 #
五 #
材料申报要求
#
请各单位于5月22日上午5点前,将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党员申请表》(附件2)与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交至党委师生工作部(行政楼132办公室),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师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曹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