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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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3号),现将我区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6月14日 # |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
6月15日 # |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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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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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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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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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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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二)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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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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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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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1日。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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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8日至6月11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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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
(二)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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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
(四)具体征订考试用书及培训事宜请与自治区民政厅人事与老干部处联系。联系人:李亚红,联系电话:(0951)5915779。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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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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