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学院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招生范围及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大学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告》(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起草我校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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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我校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省级市)以下大学刻苦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师生,详细施行区域以各县级招生考试部委发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参看附件《云南中学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县(区、市)报考考生比列分配。各县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县级招生考试部委发布为准。 #
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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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一)符合2023年统一会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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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推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备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
(三)本人具备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三、申请步骤 #
(一)报考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入“特殊类别招生报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考系统()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复印报考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学校初审并加盖校级私章,于是将申请表扫描或照相(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至日期之前在报考系统中递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初审,由考生自行承当相应后果。考生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 #
四、资格初审
有关省市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初审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考材料进行初审2023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确定大学专项计划入围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近日上报教育部,同时在湖南中学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会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中考招生起,以往被专项计划投档后舍弃入学资格或休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考取资格。
五、录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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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出席2023年普通会考,并按照生源地县级招生考试部委发布的我校大学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补报志愿,按各县级招生考试部委规定的大学专项计划所在批次投档。 #
(二)会考录取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投档控制线,且在会考志愿的相关批次补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2023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我校将按中考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未在相关批次补报我校志愿的,视为手动舍弃我校院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三)推行新会考变革或合并投档批次的省区,考生中考录取成绩须达到当地县级招生考试经理部委划定的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参考投档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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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行新会考变革的省区,考生补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课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发布的对应专业选考课目要求。
六、监督制度 #
(一)我校将根据公正、公正、公开、择优投档的原则举行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委按规定举办招生监督工作。 #
(三)考生须遵守“诚信”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曾经专项计划考取和投档资格,并将有关状况通报考生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曾经会考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出席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结业的吊销结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学校参与弄虚造假,将上报教育总监部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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