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出成绩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注册考试费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资[2023]205号)要求,不再收取登记费青海自学考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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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管理 #
1. 转出流程 #
(1) 处理时间: #
上半年3月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日至5日(工作日)
(二)申请地点: #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公室 #
(三)加工程序: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转学地准考证和转学地准考证以及近期两张小2寸光头照向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公室提交转学申请。照片,传输的电子文件信息将现场确认。 并在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核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四)加工要求: #
考生应在转学地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成绩及格,并在转学地取得考试报名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被停学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
某一专业所有课程均取得及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到原报考的省考场办理毕业手续青海省自学考试管理中心,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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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课程、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2.转账流程
(1) 处理时间: #
上半年为3月2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下半年为9月20日至30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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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地点: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公室 #
(三)加工程序: #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转接地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小照片两张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学室,现场确认转接电子档信息及处理结果,并取得省自学办公室颁发的《自学考试合格证》。 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学)登记表》上签字。
(四)加工要求:
1、转学考生应按照青海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下发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2、转学考生须在青海省内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科成绩合格,方可在青海省办理毕业手续。
五:免试 #
1、免审相关证书: #
(一)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证书者青海省自学考试管理中心,可免修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教育自学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
(二)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的,可免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
(三)取得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可免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 申请豁免: #
(一)申请时间:上半年3月6日至10日,下半年9月6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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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地点:各考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三)申请程序: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课程成绩单原件规定时间内到校。 复印件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学历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报告》 (含二维码验证码)将申请提交至考区招生办公室初审。 考区招生办公室将合格考生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 成绩由各考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毕业 #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工作日); 下半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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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及考核表》(一式三份); #
(2)所有单科证书(包括实践课程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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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及考核表》(一式三份);
(2)所有单科证书(包括实践课程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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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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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含二维码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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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单各一份 #
学生如对申请或其他方面有疑问,可于每天上午9:20至20:20之间致电分校:-或097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