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调转及继续教育登记业务常见问题梳理

结合近日咨询答疑状况,市财政局将财会人员通过上海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代办信息采集、跨省(市)调转及继续教育登记业务常见问题梳理并解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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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采集问题 #
1.财会人员在信息采集时,遇到带*号的必填项但本人没有相关状况的(例如:非脱产文凭),应怎样填写?
答:应选择“无”。
二、跨省市调转问题
2.通过上海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PC端)在做调转申请时,发觉选择地区为白色显示且难以选择,应当怎样操作? #
答:点击地区底下的蓝色小三角符,即可显示详细地区,见到要调入的详细辖区(如深圳市罗湖区)后选入即可。选择调入地时,需选择详细的区域2023广西会计信息采集,不要选择调入地直属或则本级区域。调入地不确定的,请咨询调入地财会管理部委。 #
3.调转申请还要上传的证明材料是哪些?调转还要多长时间?
答:我市对证明材料未做非常要求,申请人上传工作证或则还要调转的说明材料即可,调转申请由系统手动处理,符合调转条件的,通常5个工作欧盘完成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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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上海调转去外县或则从外省调入北京是否还要财会管理部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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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论财会人员是从上海调去外省,还是从外省调入北京,我市统一由系统手动处理,不需人工审批,其他地区是否审批由相应地区确定。 #
5.在外省做信息采集时,提示已在上海完成信息采集,是否还要先从上海调出? #
答:是。财会人员已在上海做过信息采集的,假如因个人成因还要在其他城市另作信息采集,不可直接在当地注册帐号,需在北京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申请调转入其他城市。
6.调转申请递交后,在调入地还要做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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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调转申请递交后,通过“业务代办查询”查询“办理状态”,待状态变为“接入地已接受”后2023广西会计信息采集,如发觉未能完成调转,请咨询调入地财会管理部委。 #
7.调出北京申请递交后,“办理状态”显示“退回”是何种成因?
答:“退回”是调入地发起的,退还成因请咨询调入地。 #
8.在北京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完成调转申请后,“办理状态”一直是“等待调转”,该怎么处理?
答:财会人员可以先检测调转申请是否正确,包括调入地是否未选择调入城市的详细辖区,个人的已采集信息是否为最新信息。倘若未选择详细辖区,或则已采集信息非最新信息,都需申请人在“业务代办进度查询”页面(PC端)撤消该申请后再次申请,若均无异常,状态仍经常处于“等待调转”,可拨通我市技术人员电话(0755-转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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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调转申请的退还成因提示“无工作调入”,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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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工作或则不是由于工作成因还要调入到外省的,调入地通常需选择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区。详细请咨询调入地财会管理部委,以调入地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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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会人员没有在北京那边完成调转申请,直接在调入地做了信息采集且通过了(归属地也在调入地那里了),但在北京那边做的继续教育状况没有在调入地系统中显示,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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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联系当地(调入地)的财会管理部委,按照当地新政或则方法进行处理,北京难以将原先年度的继续教育信息传输到财会人员现所在地系统。
11.从上海调转回外省,调入后发觉缺乏曾经在北京的继续教育信息,该怎么处理? #
答:请联系当地(调入地)的财会管理部委,按照当地新政或则方法进行处理。 #
三、继续教育登记问题
12.上海市是否能补登记2023年(含)曾经年度的继续教育报送?从外省调入北京,缺乏先前年度在外省的继续教育信息,怎样处理?
答:北京市自2023年开始执行财政部、人社部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依据该规定,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自取得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自从事财会工作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每年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超过90学分。财会人员需在工作地出席继续教育,广州地区财会人员需根据上海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我市财会人员管理系统暂不对先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进行补登,不补登暂无影响。
上海市财政局 #
今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