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六安市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若干通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预防和纠正企业职工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8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市关于地下就业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上海市劳动局官网,有必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部门清理审核将予以公告,原特殊工种工作将暂时执行直至公告公布。 本市单位特殊工种暂按下列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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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属单位(含上海市中央单位,下同)按照1992年底前原劳动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确定。原市劳动局或行业主管局。 本行业特殊工种及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单位不能参照。
区县所属单位按照原市劳动局批准、原市社会保障管理局认可的特殊工种确定。
二、凡符合本通知规定,有特殊工种但尚未申请确认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列出本单位特殊工种的详细情况。 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批准后,由区、县社会保障中心按规定办理。 #
3、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由单位原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单位特殊工种依据,确认特殊工种岗位。 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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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区、县社保中心确认具有特殊工种的单位,由区、县社保中心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复核。 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进行登记。 #
2. 记入个人账户 #
1.经批准从事特殊工种的单位上海市劳动局官网,应当将其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尚未备案的,单位应当根据档案记录和该特殊作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及变动情况,如实填写《特殊作业岗位登记表》。 登记表由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
2.对于在原单位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后调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该单位有特殊工种证明。工作,然后当前单位根据员工档案的记录填写“特殊工种”。 《就业登记表》经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审核,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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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应将本单位上一年度特殊工种清单、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名单及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向区县报送社保中心每年3月底前办理。 审核通过后,名单将记入个人账户。 。 未申报的单位,今后不再重新登记。 原劳动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不再符合特殊工种标准的,单位应与区、县社保联系中心及时不再记录专项工作年数。
3、退休条件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1、男性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上;
2、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1993年1月以后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作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年限不少于10年; 15年; #
3、从事高空、特别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岗位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岗位工作累计9年的8年; 曾从事过两种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两种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可以相加,退休条件按照特殊工种要求较长工作年限的规定确定工作的; #
4、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审批程序
一、凡符合本通知规定、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在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前,应按照坚持条件、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 县社保中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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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单位应当填写《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批表》,由单位审核经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 #
3、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须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县社保中心办理。 经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
5. 费用清单
1、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所需养老金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
2、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将违反退休条件的职工退回。对特殊工种的,到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按在职人员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康复。 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的养老金。 #
六、各单位、局、控股(集团)公司、区县社保中心要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实施,确保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工作正常开展。 #
200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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