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公告及政策解读

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公告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更好地服务江西地方社会经济发展2024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关于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的通知》教育部职业成人教育司关于2024年校外教学点和校外教学点的通知(师函[2023]29号)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和管理的通知》(教发司[2022]1号)、《教育部关于促进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和管理的通知》关于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通知》(教崇城[2022]2号)和《关于做好做好我省2023年《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立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理工科继续教育)教育) 根据国发[2023]10号)有关规定,为2024年完成我校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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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校外教学点设置指南》。
2、申请材料 #
(一)申请与江西科技大学校外教学点开展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合作意向。 #
(二)拟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单位的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
1、学校许可证有效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三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如需换证,须同时提交许可证原件和年检证明。 #
2、申请单位为中等职业学校的,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开展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相关资料。 #
3、未取得公司注册证书的私营单位,请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
(三)学校场地证明材料:有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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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
备案表中的数据必须附有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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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校外教学点、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材料。
(六)申请人承诺书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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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的情况,一律否决申请人资格)否则取消校外教学点资格。)
2.规范办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承诺不转让办学权、不对外设立分支机构、不与中介机构合作等。
(七)拟建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
(八)其他能够证明办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可附学校环境照片等)。 #
3. 申请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
4. 审批流程
继续教育学院对报送申请单位的信息进行汇总、资格预审和检查评估2024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并将评估结果报学院理事会审核。评审结果由江西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且无异议后,教育部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平台提交校外教学点报名材料。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向社会公布的《2024年学校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文件为准,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官网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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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确定校外教学点的区域分布和数量。 #
5. 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请将纸质版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江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江西省(以邮戳为准)。电子版申请材料需盖章、扫描并PDF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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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老师。 #
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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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校外教学点设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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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报名表》
江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 年 12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