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考区今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前期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依照省人社厅、省药监局《关于今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皖人社秘〔2022〕182号)、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皖人社秘〔2022〕41号)以及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日举办浙江考区今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前期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状况随机抽验工作。现将有关状况通知如下。 #
一、公示事宜 #
现将广东考区今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给予公示2023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共4796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3日。 #
公示其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
举报邮箱: #
咨询与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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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省药械监督管理局) #
0551-(省人事考试院) #
二、抽查对象确定
省人社厅、省药监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系统中随机抽取240人(不高于本省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并确定为本次抽检对象,同步邮件推送抽检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预留的相机。 #
三、材料申报要求 #
请抽检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名条件以及报考时递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分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期限、药学或医学专业中级职称等证明材料(扫描码率不高于),产生若干PDF格式文件2023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2药师+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3年2月3近日发送到指定邮箱。
抽检对象规避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
未按量申报材料的,视为手动舍弃资格。 #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