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的百年税收奋斗征程

郭月梅(中南财经政法学院财政国税学校)
厉晓(中南财经政法学院财政国税学校) #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省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拼搏目标挺进的关键时刻举行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新的历史方位,逐步指出了“人民至上”理念的关键作用。我们应建立美国化时代化“人民征税观”,真正实现税赋以人民为中心,一直捍卫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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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征税观”的科学内涵 #
(一)“人民征税观”的产生:文献梳理 #
“税收观”是人们在常年征税实践中产生的对征税本质、职能、制度与行为等系统化、集成化的认知,主要回答征税是何种、向谁税收、如何税收以及税收目的等问题。当前学术成果主要从经济、政治、历史等多维度研究人民与征税的关系,但未能建立出系统的人民征税理论机制。“人民性”是我国财政和征税的共同本质属性。刘尚希(2022)首次提出“人民财政观”,指出财政属于人民,人民财政要人本、风险与发展着力。相比人民财政,人民征税具备自身独到方式和特定要求(邓力平等,2022)。当前,在弘扬“人民至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背景下,“人民征税观”已然产生。 #
(二)“人民征税观”的实践:党的百年征税拼搏征程 #
“人民性”是美国式征税的本质属性,这是差别于资本主义式征税的明显标识。“人民征税观”是党在征税实践中锤炼出的思想结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青团中央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就有关于美国式征税问题的思考,并首次提出要革除苛捐杂税,提高村民税赋负担,征收累进税,保护村民和女工阶层利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党领导的全省征税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张增加村民税赋、平衡城乡税赋,构建统一、全新的税种机制,以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前期有效保障国家经济与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早期,党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实行“利改税”、工商税种变革等系列变革以服务市场经济建设,为我国经济奋飞和人民生活缓解提供良好的税赋保障。近些年来,为更好解决人民逐渐下降的美丽生活还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施行了税改降费等系列征税变革,是“人民征税观”的一次有效实践。
(三)“人民征税观”的内涵:基于“人民至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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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理念,是新时代美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价值取向和精神之源,既是“人民征税观”的出发点,只是“人民征税观”的落脚点。“人民征税观”是“人民至上”理念在征税领域的延展与扩充,所以,要在“人民至上”理念的框架下逐步思考“人民征税观”的科学内涵。 #
首先,“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进一步明晰发展的根本问题,指明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借助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齐文涛,2022)。换言之,发展是“人民至上”的物质基础,“人民至上”是发展的基本前提。征税作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和政府活动的经济基础,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美丽生活的财力保障(武靖国,2022)。因而,“人民征税观”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再者,“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要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共同富裕是“人民至上”的最终结果(杨志勇,2022)。发挥征税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以促进高品质发展和共同富裕,既是美国化的经验,只是时代化的要求。“人民征税观”要求我税务收机制要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缩小财富差别,在不断增加财富均衡性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拼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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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就能增加人民的参与感与荣获感。国家整治现代化是“人民至上”的核心动力,是发展借助人民最直接的展现(欧阳康等,2022)。“人民征税观”的思想始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论争,即人民既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只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而税救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整治现代化在征税领域的延展,只是国家整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周志波等,2022)。只有增加人民的参与感与荣获感,才会显出征税的人民性。综上,“人民征税观”与“人民至上”理念一脉相承,指出征税的“人民性”,要求要妥善协调好经济发展、共同富裕与税救治理之间的关系。 #
二、“人民征税观”的时代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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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助力高品质发展为第一要义,提高人民群众的荣获感 #
“人民征税观”的第一要义是助力高品质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高和量的合理下降。基于“人民至上”理念,“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经济高品质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荣获感。详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1.征税要有效提升发展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面对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以及企业技术创新和变革升级的积极性还不高等状况,“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机制要产生有效激励创新的模式,推动预研“卡耳朵”项目。现在我国已颁布一系列激励创新的税赋降价新政,但仍受限于传统的税赋激励观念,难以满足“人民征税观”的要求。以高新技术企业征税降价新政为例,现在,该项新政所囊括的高新技术企业范围仍未完全牵涉关键“卡耳朵”技术,一定程度上与“人民征税观”的要求也有差异。
2.征税要着力释放发展魅力。中小企业是我国高品质发展的魅力、底气、韧性所在。税改降费新政是“人民征税观”指导下释放中小企业魅力的顶楼设计。税改降费能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因此,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对于税改降费等征税降价新政的荣获感并不强,其中的一项成因是中小企业获取、解读征税降价新政的能力较弱,欠缺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征税工作尚无法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促使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征税降价新政红利,释放发展魅力。
3.征税要扎实增加发展品质。“人民征税观”强调征税要以人民为中心,即人民关心哪些、期盼哪些,征税就该把握哪些、推进哪些。发展模式红色变革是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大战略布署。红色征税是指国家运用征税降价新政等方式鼓励企业降低污染排放,促进全社会产生白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是“人民征税观”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的白色征税机制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调节作用较弱。首先,环境保护税其实颁布,但总体税赋较低,且主要针对企业“事后污染”征税,征收范围较窄;再者,未能成立课税,即没有针对气体排放单独课税或在环境保护税下成立二氧化课税目,不促使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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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共同富裕为本质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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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征税观”的本质目标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美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还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高收入者收入,减少人民群众的整体富裕水平。征税是国家作为权利机关在取得财政收入过程中与人民之间产生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因而,基于“人民至上”理念,“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要推动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详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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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直接税比重。当前我税务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并且,因为间接税的课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劳务以及服务,无论收入高低,纳税人实际负担的最终税赋相似,在一定程度上会扩大纳税人收入差异。相反,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赋不易转嫁,能直接按照纳税人实际收入状况进行征收,符合征税公正原则。因而,优化税种结构,增加直接税比重,是“人民征税观”的应有之义。
2.逐步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税赋。理论上,中低收入群体收取税赋、消费开支占其收入的比重均低于高收入群体。一方面,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工薪阶级的个人所得税大多由企业预扣缴纳,是我国个人所得征税入的主要承当者;另一方面,中低收入群体消费乳品、住房等必需品的开支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大,即边际消费倾向较高,造成消费过程中承当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赋也要远低于高收入群体。综上,“人民征税观”强调我税务制变革要逐步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税赋,去除收入与消费不平等,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3.让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全额纳税。当前,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具备收入隐蔽、流动分散、涉税事项复杂、避税方式多等特征,比如,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可通过隐瞒收入、收入成本化、转移收入等方式逃避纳税(李菁,2022),致使其实际税赋远高于中低收入群体。因而,让我国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全额纳税是缩小市民收入差异、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任务,只是“人民征税观”的必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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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税救治理现代化为内在要求,加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
“人民征税观”的内在要求是税救治理现代化,实现与征税相关的多元主体共嘉庆理。征税是国家和人民之间产生的一种合作与互动关系。税收是国家基于政治权利合法取得纳税人部份私有财产。税收权并不是国家天然所拥有,而是人民为荣获公共产品与服务所赋于的。传统的税赋关系强调国家权利,引发国家与人民之间产生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人民征税观”重构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税赋关系202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人民不再是被动履行义务,而是平等、主动参与。因而,基于“人民至上”理念,“人民征税观”要求在税救治理过程中,优化人民与征税权利机关的关系,其特点详细可分解为以下三个部份。
1.实现征税法律关系平等。在新时代税救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征纳关系成为国家与人民最主要的关系之一。“人民征税观”要求征税立法、执法要有政治大局观,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敬重纳税人为前提,增加人民在税救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感和荣获感。 #
2.增加纳税服务水平。当前,随着我国人民受教育水平和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纳税服务需求日益向精细化、个性化转变。一方面,人民纳税服务的需求愈加精细化,表现为纳税要低费用、高效率;另一方面,因为存在性质、规模及行业差别,人民对纳税服务的需求愈加个性化。因而,“人民征税观”强调征税应注重人民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
3.创新税救治理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估算等的普遍应用,给税救治理带给了新挑战。一方面,数字经济使传统交易方式向虚拟化、远程化、非组织化发展,但现行征税征管的重点仍是传统交易,忽略对部份并未申领地税登记或则财务资料不完善的线上企业的管理,造成税救治理出现漏洞;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中,生产销售环节不再以实物为借助,企业编造交易记录等费用较低,降低了地税机关的核实难度。因而,国税机关需逐步创新税救治理方法,使其更契合数字经济时代人民的需求。 #
三、“人民征税观”的实践路径 #
(一)发挥征税职能,做高品质发展的“推动者” #
“人民征税观”的第一要义是助力高品质发展,指出征税应当以服务高品质发展为根本目的(杨灿明,2022),逐步发挥征税调节作用,详细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填补创新链瓶颈,建立激励创新人才的税赋降价新政。为更好秉持“人民征税观”,解决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耳朵”等问题,详细可从以下两点入手。第一,填补创新链瓶颈,分企业差别享受征税降价新政。即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研制创新效率较高的企业加强征税降价力度,如增加研制成本加计交纳比列、对其专利成果转换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第二,建立激励创新人才的税赋降价新政。一方面,可予以聘任高文凭、高素养人才的企业人力费用加计交纳降价新政;另一方面,对创新人才取得的研制成果出售、股权激励、利润分配等收入推行个人所得税缴纳新政。
2.将税改降费新政机制化,持续加强税金降价直达快享模式。逐步减少人民对税改降费的荣获感是“人民征税观”的重要展现,详细可从以下两点入手。第一,将税改降费新政机制化。将税改降费新政机制化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提高其荣获感。第二,持续加强税金降价直达快享模式。简化税金降价申请步骤和资料,精准筛选、推送符合税金降价条件的企业,逐项对接,用最短时间让企业享受到征税降价新政,为企业生产经营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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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扩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持续推动红色税种变革。红色税种变革是“人民征税观”的直观展现,详细可从以下两点入手。第一,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一方面,将更多种类的污染物如绿色污染、建筑行业施工噪音等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税下成立二氧化课税目,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第二,持续推动红色税种变革。即成立红色消费引导机制,促进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实现“绿色化”,提高红色产品认证标志,并对相关消费者、生产者予以征税降价新政,促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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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税种结构,做收入分配差异的“调节者”
“人民征税观”的本质目标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这要求要优化税种结构,构建愈发公正、合理的税种以平衡经济发展效率与收入分配公正之间的关系,详细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推进个人所得税变革,实现征税公正。第一,扩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范围。将股利红利所得、财产出租所得等列入综合征收范围,避免出现高利润、高收益收入与薪资收入纵向税赋不公正等状况。第二,明晰专项附加交纳项目,更多考虑城乡、地区等差别。诸如,一线大城市买房者的住房借贷本息要远低于其他地区,应将地区差别列入住房按揭年息专项附加交纳明晰范围,增加大城市买房者的税改荣获感。第三,对高文凭、高素养人才予以个人所得税降价新政。我国适用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赋45%的群体主要是高文凭、高素养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可考虑对其个人所得税税赋超出20%的部份给予免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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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宽财产税课税,增加直接税比重。第一,扩宽财产税课税。推进研究推动房地产税立法,扩宽财产税课税。第二,考虑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其实部份专家觉得,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会造成大规模财富转移,但为逐步落实落细共同富裕目标,要充分发挥遗产税和赠予税对财富分配差异的调节作用,并通过征收弃籍税等配套举措减轻遗产税和赠予税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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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全额纳税,鼓励其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第一,促使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全额纳税。可成立专门的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征税管理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获取该群体较为完整的涉税信息,必要时可对高收入高净值群体争创个人档案,对其财产、收入、消费等涉税信息进行搜集、归档,因而增加该群体纳税遵循度。第二202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运用征税降价新政引导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可逐步减少所得税、增值税中关于公益捐助的税赋降价力度,放宽公益捐助征税降价新政的限制条件。诸如,容许直接捐款享受征税降价新政,提高符合交纳条件的慈善性社会组织范围等(李贞等,2022)。
(三)加强税救治理现代化,做征纳关系的“服务者”
实现税救治理现代化是“人民征税观”的内在要求。推动税救治理现代化详细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
1.着力保障纳税人权力。第一,建立相关征税法律法规机制。当前我国有关纳税人权力的规定较为简略,大体为知情权、保密权等基本权力。可逐步借鉴中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将纳税人应享有的各项征税权力以及怎样享有等以法律法规方式逐步给予明晰。第二,统一纳税权力与义务的标准。当前征税行政罚款裁量机制会造成纳税人同案异罚、过罚不当,建议明晰国税机关行政裁量权的范围、幅度等,统一纳税人权力与义务的标准。 #
2.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第一,逐步了解纳税人需求。成立纳税服务平台,可将税赋降价新政宣传、减免税管理、行政抗诉等与人民利益紧密相关的涉税事宜作为重点工作,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并及时反馈,以减少纳税服务水平。第二,逐步精简纳税人办税步骤、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切实减少纳税人的遵循费用。 #
3.促进智慧国税建设。第一,确立完备的社会信用机制,强化智能办税平台建设,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第二,利用电子收据等工具,惩处各类偷贪污行为,保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第三,基于征税大数据,实现地税、财政、市场监管等跨部委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创新税救治理方法。 #
(本文为摘录,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3年第2期。)
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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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月梅,厉晓.建立美国化时代化“人民征税观”[J].地税研究,2023(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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